【项目属地】
山东·淄博
【项目概况】
铁精粉、铁矿石等货物汽车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项目所需的运力资源:自有10辆及以上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需满足国六或新能源要求)的自卸式半挂运输车辆,车辆需适配铁精粉、铁矿石等散装货物运输,须提供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保险(至少须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驾驶员驾驶证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至少各提供10份)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运输服务业绩至少3份(以2022年1月至今的合同为准,合同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尤其是服务内容一定要显示、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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