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北·石家庄
【项目概况】
铁路配件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中转场地(场地可在石家庄市辖区或藁城、晋州、辛集、深州、衡水市辖区等任一区域,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有不低于10台可实时定位GPS,招标人可随时查看位置信息。 5、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3个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物流运输服务合同业绩(业绩以合同个数为准),并提供主要业绩清单,须出具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盖章页、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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