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泰安
【项目概况】
东平陆港物流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含 300 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 3 年以上(自成立注册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企业资质证件齐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且按时年审。 3、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运输能力,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以及煤炭发运自身的特点,要求自有车辆须符合环保要求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不低于 10辆,(包括主牵引车、挂车),挂车须为集装箱或具备自卸功能半挂车厢(车厢离地高度不低于 3.0 米不高于 3.6 米),均为投标人名下的合法运营车辆、手续完备,发证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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