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杭州
【项目概况】
物流仓储配送、发动机循环包装、总成件管理及相关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已在重汽供应商名录中的注册资金满足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2、投标人须于投标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与本投标业务有关的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上述信息已被移除的声明;信用证明材料(征信报告); 企业最近半年完税证明; 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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