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常州
【项目概况】
淡盐水水路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为船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理人应提供承运人授权代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以及代理人与承运人所签的船运保障合同; 3、投标人应提供承运人具有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承运人自有船舶(经营管理)的《船舶营业运输证》;; 5、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2个水路运输的良好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履约时间、内容等合同关键页,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6、投标单位能出具运输业9%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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